联邦紧急事务管理局(简称为“FEMA”)和州、属地或部落政府可能向美国公民、美国国民和合格的外国人提供直接的和财政的救灾援助。
灾害援助可能包括用于临时租房援助、房屋维修、个人财产损失、医疗费用、丧葬费用和其他与灾害有关的严重需求或保险或其他来源不覆盖的费用。
如果能够提供,无论公民身份和移民身份如何,灾难幸存者都可获得维持生命的资源,例如,住所、食物和水、危机咨询、灾难个案管理和灾难法律服务。
定义
公民
任何在美国出生的人;父母至少一方为美国人而在美国以外出生的人;或归化的公民。
美国国民
是指在美国收购某一海外属地之日或之后在该属地(如,美属萨摩亚或斯温岛)出生的人,或其父母是美国国民的人。所有的美国公民都是美国国民,但并非每一个美国国民都是美国公民。
合格的外国人包括
- 合法永久居民(“绿卡”持有者)
- 获得庇护的外国人
- 难民
- 被暂缓驱逐出境至少一年以上的外国人
- 出于紧急人道主义目的或重大公共利益而被假释进入美国停留至少一年的外国人
- 古巴/海地入境者
- 某些遭受虐待的外国人或其配偶或子女
- 严重人口贩运的某些受害者,包括持“T”或“U”签证的人
- 根据与密克罗尼西亚联邦、马绍尔群岛共和国和帕劳共和国签订的《自由联系条约》符合规定的合法居民
如果申请人在申请时不符合公民身份或移民身份,该家庭仍可申请某些形式的联邦援助,如果:
身为美国公民或合格外国人之未成年子女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可以代表未成年子女申请援助,只要他们是在同一个住户内生活。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提交申请,并且在灾难发生时未成年子女必须未满18岁。
所有受重大灾害影响的个人,无论其公民身份和移民身份
如何,都可能有资格获得危机咨询援助、灾害法律服务、灾害案例管理、灾害补充营养援助计划和其他非货币、实物的紧急救灾
计划。这些项目包括医疗、住所、食物和水。
应咨询移民专家,以核实是否符合 FEMA 救灾援助的移民身份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