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吞魯日,路州—住在被指定為直接臨時住房援助行政區中的颶風勞拉倖存者,其被拒絕提供臨時住房援助者可以對該決定提出申訴。倖存者有自裁決函發出之日起60天內對該決定提出申訴。但是,被轉介到直接臨時住房援助的截止日期是2020年12月31日。
鼓勵尚未收到聯邦應急管理署(FEMA)打電話來討論其直接臨時住房選項的資格並認為有誤的申請人向FEMA提出申訴,並附上證明文件,以證明由於颶風勞拉所造成的嚴重損壞或完全損毀,使得他們的房子無法居住。
有保險的申請人必須儘快向FEMA提交拒絕或理賠文件,如果他們的保險索賠被拒絕或理賠金額不足,且其住房不宜居住。
裁決函
請務必仔細閱讀裁定書,以確認被認爲不符合資格的原因。一些常見的原因包括: